讲透《道德经》-27道法自然
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气息。独立而不改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为知其名字之曰道,吾强为之,名曰大大,曰逝,是曰远远,曰反道大。天大地大,王亦大国,中有四大,而王居一焉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这里的第一句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其实跟第14章里面说的,视之不见,民之约微。听之不闻,明之曰,西博之不得,民之约疑。此三者不可致讥,故混而为一。意思就是说有一种东西混沌一体,而且在天地未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。
在老子的观点里面,道是天地的父母,天地是由道所生出来的。所以道不仅超越了天地,也超越了所有一切的万事万物。而除了道以外,所有的万事万物,包括天地在内都是平等的。这个跟儒家的观点非常的不一样。儒家认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。所以儒家的观点是,整一个社会都是有阶级的,万事万物都是有尊卑的,天和地也有尊卑天尊而地杯,这可能是道家与儒家思想上最大的一个争论点,就是平等这个话题。当然我们不在这里进行任何的辩论,因为我们既然读的是道德经,就要尊重道德经。老子说觉稚气变,所以我们在这里不做任何的讨论。
第二句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可以为天地母。这个寂兮寥兮可以理解成为寂静而无限。我们现代汉语里面也有寂寥这个词,就是空虚安静的意思。这其实就是老子想表达的道的一种特质。在前面老子一直用惚兮恍兮来形容,其实跟这个继续聊去也是同一个意思。
后面这个独立而不改非常的重要,因为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定义。什么叫独立?就是独有的。因为在老子的眼里,万事万物都是由道生成的,只有道是特别的,而其他的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。所以也只有道能够做得到独立,而其他的万事万物都不可以。另外一个,道永远不会改变自己的运行规律,它就是按照自己的一套独立的法则来运行的,可以为天地母非常好理解。因为在前面的章节里面,老子反复的强调天地都是从道里面生成的,在这里就不再强调一遍了。
第三句,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,吾强为之名曰大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物混成。那个东西我不知道他应该叫什么,所以我勉强给了他一个称呼,叫做道。说到这里,我必须要来解释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,就是名和字的概念。现代汉语把名字放在一起来说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