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之美-28黄昏的秋天的美学偏好
这一讲我要带你读一段古代散文里的名篇滕王阁序,交给你这篇文章里最著名的一句,我会帮你分析古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写黄昏和秋天,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?滕王阁序里头最有名的是哪一句呢?听我读。
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渔舟唱晚,响穷彭蠡之滨。雁阵惊寒,声断衡阳之浦。
这句里有两个你听起来会很陌生的词,比如孤鹜。孤鹜就是孤雁,而棚里是一个大湖的名字。不过这句的意思很简单,比较好理解,就是晚霞和孤雁一起飞翔,秋天的江水和天空连成了一片。傍晚渔船上传出歌声,响彻彭蠡湖滨,大雁因为寒冷发出惊叫,叫声一直传到了衡阳的水边。
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这是汉语里写秋色黄昏写的最美的一句,又壮阔又优美。而且秋水共长天一色给人一种空间上的纵深感,在这个空间里,落霞与孤鹜齐飞还是动态的,14个字写活了一个动画短片。这么说,因为有他,从此以后,作为一个中国人,如果恰好在秋天的水边看到落日黄昏,好像你在说什么都超不过这一句。
后面那一句也好,渔舟唱晚和雁阵惊寒尤其好。这是人把自己的情绪既拖在了外物上头,让他们也和人一样有了情感。渔舟唱起了晚归的歌,大雁也很害怕秋天的寒意,这就是环境和人的共鸣。
写下古今这个第一等好句子的人叫王博,他是唐朝初年的诗人,他六岁的时候就能写诗,据说写下滕王阁序的时候,他只有14岁。这个记载也许不算太准确,但王博是个短命才子,他一生只活了26岁。所以你就可以知道,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无论如何王博都相当年轻。
关于王勃是怎么写下这句千古名句的,唐朝人记录过这么一个故事。那一年,王博去探望在南方做官的父亲,路过了南昌。当时南昌的都督姓严,我们叫他阎都督。有一天傍晚,他正在滕王阁上大宴宾客,王勃也参加了。本来严督督组织这么一个饭局,是为了搞一个关于滕王阁的同题作文大会。当然了,搞作文大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大家交流文章,而是为了捧红他的女婿孟学士。要知道在唐朝,一个人文章写得好就能出名,也有可能被赏识就当大官。所以墓穴是已经提前把文章都构思好了,就等一开席大展才华那参加宴会的人也都知道阎都督的目的,所以当严嘟嘟邀请大家一起动笔的时候,就没人回应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