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文明之路-19罗马法的体系和法学的发展
第五章第二节,罗马法的体系和法学的发展。
罗马人在法律体系上的第一个创举是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。在古罗马以前没有明确的公法、私法之分。公法是针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而设置的对触犯了公法的人,由公诉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,然后由法官进行裁判。人类历史上的公诉人制度就是从古罗马开始的。而对于个人之间的纠纷,则用司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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