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洋国家的崛起-02亨利二世:通过提供公正审判来集权何以可能?
从这一讲开始,我将花4讲时间来讲讲英美海洋文明秩序的底层逻辑,那就是普通法及其大立法者。
普通法的英文是commonlaw,翻译为普通法容易引起误会,以为就是普普通通的法律。其实普通法中的普通与普通话中的普通是一样的,都是普遍通用的意思。与普通话相对应的是各地的方言与普通话,相对应的是教会法、封建法、庄园法、习惯法这些特殊类型的法律。
你可能纳闷,即便普通法是普遍通用的法律,这也没什么特殊之处。因为每个国家都有普遍通用的法律。那为啥普通法就能够成为英美海洋文明秩序的底层逻辑呢?答案是普通法是盎格鲁圈的专属法律,其他国家想学也学不来。我提醒大家注意一个现象,很多国家可以借鉴英国的君主立宪制、责任内阁制、两院制等各种Z治制度,也可以学习一下语言、服饰、礼仪、运动等英式文化。但除了在盎格鲁圈内部,其他国家都没办法移植英国的普通法,但是可以移植德国、法国等欧陆国家的成文法。比如说我国法律主要就是移植的欧陆法律,也就是说普通法是专属于安格鲁圈的。
普通法与英美海洋文明秩序之间必然有某种独特的关联之处。因此我们就将通过讲述普通法的大立法者,包括国王亨利二世、布雷克顿、爱德华科克以及布莱克斯通,来跟你聊一聊为什么普通法是英美海洋文明秩序的底层逻辑。说来有些不可思议。普通法最初是国王用来集权的一种工具,后来却成为反对王权的重镇。那为什么国王要靠普通法来集权?为什么普通法能够集权?这就要从英国特殊的历史说起。现在英国的起源往往会追溯到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。在这之前,英格兰先后被欧洲大陆各种人征服,比如伊比利亚人、罗马人、丹麦人、盎格鲁萨克逊人等。之所以威廉征服具有特殊的意义,就在于威廉征服之后,在英格兰建立起了中央集权,现代英国才得以诞生。
威廉征服英格兰当然靠的是武力,实现中央集权也要靠武力,但光靠武力只能维持暂时的统治。不仅本土的盎格鲁萨克逊人会反抗,威廉,从诺曼底带来的大小贵族以及教会的教士也会反抗。因此对于威廉及其后继者来说,除了维持必要的武力统治,还必须找到常态化的集权方式,能够控制盎克鲁萨克逊人、诺曼贵族以及教会的教室。
未来一世统治时期,就开始对全国的财产进行空前绝后的调查,编制土地赋税调查书,也叫末日审判书,以此作为国王征税的基础。但是仅此还不够……